據新華社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18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加強中藥鱉甲質量監管,嚴防病死甲魚骨流入藥用渠道。通知說,中藥材鱉甲來源於鱉(俗稱甲魚)的背甲,應自活體現殺,沸水燙取獲得。不得使用病死鱉,更不得腐化取骨。
  日前,浙江海寧和平湖等地警方破獲非法收購病死甲魚骨冒充藥材倒賣的案件,數十噸經加熱熬制、化學腐爛得來的病死甲魚骨流入市場。犯罪嫌疑人稱,很多中藥材市場收購甲魚骨的藥材企業和廠家也知道這些是病死甲魚骨,“病死甲魚骨量大、好收集,而且成本低”,雙方都“受益”,已成行業的“潛規則”。
  (原標題:嚴防病死甲魚骨流入藥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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